来源:咸宁市危险物品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8-05-16 浏览次数:4382
关于组织全市爆破作业人员开展2018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
咸宁市各涉爆会员单位:
为不断提高我市爆破作业人员业务素质、安全意识,根据公安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和《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》等有关规定要求,受全市涉爆会员单位的委托,经报请咸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批准,协会决定:充分利用未来几天下雨天气间隙,立即组织全市爆破作业人员开展2018年度继续教育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2018年5月18日至20日(共三天)
二、培训地点
咸宁市凯悦大酒店(湖北科技学院南大门左侧)
三、培训人员
爆破员、安全员、保管员(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时间另行通知)
四、培训费用
参加此次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爆破员、安全员、保管员,请每人交纳培训考核费:460元/人,共计三天,含食宿费、培训资料费、学习考核场地费、实习场地费和教授授课费等。(注:为维护协会的正常运转,遵照《章程》更好地为广大会员单位服务,根据民政部对社会团体的管理要求和2018年3月15日协会会长办公会讨论纪要决定,2018年会费和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费收取标准为:会长单位23000元/年;秘书长单位23000元/年;副会长单位22000元/年;帅力公司和营业性爆破公司分别为18000元/年;其他会员单位2000元/年。2018年度爆破员、安全员、保管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费为:460元/人,共计三天,含食宿费、培训资料、学习考核场地、实习场地和教授授课费等;2018年度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费为:1300元/人,共计五天,含食宿费、培训资料、学习考核场地、实习场地和教授授课费等)。
五、培训要求
1、参加此次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,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培训费、全国爆破作业人员统一培训教材《爆破作业技能与安全》、《培训考核合格证》(2017年度)和《2018年度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统计表》、《教育培训授权委托书》及银行转账凭证及开具发票信息(单位名称、税号、开户行及账号),务必在2018年5月18日下午15:00时前到指定培训地点报名交费刷卡签到上课。
2、各涉爆单位明确带队的安全负责人,务必在培训期间认真履职,严格管控好本单位参培人员,确保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期间安全有序。
3、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期间学员严禁饮酒,不得随意请假外出,确因有事外出需向带队安全负责人请假并报协会审批。
4、对不认真学习、不遵守纪律、不服从管理的学员,协会将报请公安机关取消其培训资格。
5、需交纳2018年会费的会员单位,可连同此次爆破员、安全员、保管员培训费一并通过银行转至协会账户。
协会账户名称:咸宁市危险物品管理协会
开户行:工商银行永安支行;
账号:1818000609200049046
协会秘书长及联系电话:程志明13872196788
协会出纳及联系电话:孙孪妤13872184929
凯悦大酒店前台电话: 0715-8266888
咸宁市危险物品管理协会
2018年5月15日